18. 台灣也上演CIA洩密案
這幾天打開CNN新聞頻道,幾乎每個鐘頭的頭條新聞,都在報導美國中央情報局CIA的洩密案。
這幾天打開CNN新聞頻道,幾乎每個鐘頭的頭條新聞,都在報導美國中央情報局CIA的洩密案。美國副總統錢尼的幕僚長李比,因為洩漏CIA臥底探員的身分,已經正式遭到特別檢察官的起訴,指控他妨礙司法並涉嫌製作偽證等罪嫌。李比本人上周末親自出庭應訊,而這起事件也成為這陣子國際新聞的焦點。這起司法調查實際上已經進行了1年10個月,如今調查結果牽涉到白宮核心高層,震驚美國。
這起洩密案讓我再次感受到媒體的重要性,因為事件起因就是美國前駐伊拉克大使威爾森,指控白宮刻意洩漏他的妻子─也就是CIA中情局臥底幹員薇拉瑞的身分給紐約時報和時代雜誌,主要目的是要打擊威爾森的名譽。威爾森曾經在2002年美國出兵攻打伊拉克之前,提出一份調查報告,指出海珊購買毀滅性武器的情報並不完全正確,但是美國卻照樣在2003年的3月向伊拉克開戰。威爾森強烈質疑美國攻打伊拉克的正當性,並在2003年7月向媒體公布他的調查報告。隨後,威爾森妻子的身分便在媒體曝光,這才讓CIA洩密案掀起一陣白宮風暴。
回頭檢視台灣的新聞報導,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是否因為高捷案圖利的事件,同樣也是吵得如火如荼,新聞每天都報導不同的發展,而且似乎任何人都可以利用媒體來「爆料」。貪官污吏不能縱容,但一個事件在沒有審判確定之前,都不應該出現干擾司法的行為,人民更不能未審先判。如果每個人都可以隨意向媒體爆料、刻意抹黑他人,那麼美國CIA的洩密案,豈不是天天在台灣上演了呢?既然媒體和新聞人物必須共存,好比魚和水一樣,缺一不可,那麼雙方就更應該彼此尊重。一旦這份緊密的關係被惡意利用,那麼原本互助和諧的局面, 將很可能會兩敗俱傷。